本条款适用于 Ridano 软件的使用。下文将软件供应商称为“供应商”,将使用该软件的公司称为“客户”。如各语言版本之间存在差异,以芬兰语版本为准。
Ridano 是一个调度系统,客户用它管理自己的行程、车辆和司机。供应商不是运输服务的一方,也不以自己的名义调度行程。客户就其运输服务对乘客、主管机关及合同伙伴负责。
软件按其当时的状态提供。供应商不保证服务不中断或无错误,也不保证其适合任何特定用途。服务可能因维护、故障或第三方服务(例如网络连接、地图服务、支付处理或电子邮件发送)而暂停。
供应商不对间接或后果性损失承担责任,包括收入损失、利润损失、订单损失、商誉损失、合同罚金、应付第三方的赔偿以及数据丢失。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年度内所有索赔的总责任以客户在索赔前十二(12)个月内为该服务支付的金额为限。
上述限制不适用于供应商故意或因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,也不适用于人身伤害或依强制性法律不得限制的其他责任。如客户为消费者,本条款仅在消费者保护法允许的范围内适用。
客户对其输入系统的数据、妥善保管账户凭据、其用户的行为以及其经营活动符合许可和法律规定负责。客户是其乘客和司机个人数据的控制者;供应商作为处理者,仅为提供服务而处理数据。
供应商尽力保存数据,但客户应自行保留对其重要的数据副本。服务终止时,客户有权以机器可读格式获取其数据。
供应商可在变更生效前至少三十(30)天通知客户后变更条款。如客户不接受变更,可自变更生效之日起解除合同。
本条款及服务适用芬兰法律,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。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由供应商住所地的地区法院裁决。消费者客户始终有权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,并将争议提交消费者争议委员会。
如本条款的任何规定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,不影响其他规定的效力。无效规定将由最接近其目的的合法规定取代。